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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,明知道是他人的過錯
卻不忍責備他人的我,這麼做是對或是錯?

在我從小到大的教育中
一直都是對就是對,錯就是錯,賞罰分明的
也因此我小3擔任班長時,因有位同學不聽勸
拼命講話、拼命講話,而我就拼命登記、拼命登記
到後來演變為全武行這樣(老師要求自習課時不准有同學聊天,聊天者需被登記)

近年來,這耿直的態度改變了不少
曾有人說:「你因為會考慮對方的心情,所以話有所保留。」
聽人這麼一說,我才驚覺果真如此

那麼,這麼做真是好的嗎?
這問題就盤踞在我心頭了

有時知道對方盡力去做,卻無法完成事情

有時知道對方沒盡力去做,而無法完成事情


這時總是會不忍去責備對方

這時總是會訐譙到對方受不了


但若這時來個當頭棒喝或許比不忍責備更有用

結果大多是對方仍不會盡力去完成事情


那麼,到底該怎麼做?
是不忍心而婉轉好呢?
或是不留情的訐瞧好?
你們認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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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carletdrea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